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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屾山律师作客央视《热线12》评“重庆保姆上班一天骨折 雇主被判赔三万”

2018年11月19日,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央视特约评论员岳屾山律师作客中央电视台《热线12》直播现场,就重庆保姆上班一天骨折 雇主被判赔三万发表新闻评论。
按过错判定责任 兼顾情理法
岳屾山律师表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说要看双方都存在什么样的过错,然后按照过错的比例对于伤害形成程度确定各自应该承担多少责任。如果说有一方完全无责,那另外一方可能就要承担全部的责任。
在本案中,提供劳务的一方,她在自己身体可能并不是适合去做这种服务工作的时候,仍然执意的去做,那她就可能有一定的过错;对于雇主这一方,他对于审核提供劳务方的资质,包括在接受服务的过程当中,是不是也存在着过错,这就需要人民法院综合整个的案情来进行判断。
对于判决结果原告方不理解,被告方也不理解,那就意味着人民法院还要对双方做出充分的说理,让他们清楚为什么要这样判,这样才能真正地起到定分止争的作用。我们不仅仅要从法律的角度考虑,同时还要考虑情理。法不外乎人情,在情理法这些角度都要进行考虑,才能够让纠纷的双方都能接受。
新闻背景
2017年上半年,家住重庆沙坪坝区大学城的余婆婆老伴开始久病卧床,无奈之下,家里就请了一位保姆帮忙照顾。但在7月份的时候,这名保姆辞职不做了,家里急需一位新保姆。
在7月17日,余婆婆一家通过家政公司找到了一位62岁的女保姆陈某。7月21日,陈某开始尽保姆的职责照顾老人。但就在当天晚上,陈某独自一人给老人翻身时,一下子就把腰扭到了。
第二天,陈某和余婆婆说到自己腰扭到了,医院检查,陈某腰椎骨折。
刚请来的保姆第一天就出了事,这让余婆婆一家十分无奈。余婆婆一家还是先行垫付了1万元医疗费。不料陈某却表示,自己是因为照顾老人出的事,余婆婆一家必须承担所有的医药费共计3万余元。随后,陈某将余婆婆一家告上法庭,要求余婆婆一家承担其治疗及其他各种费用,共计8.8万余元。
2018年10月,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做了一审判决:认定保姆与雇主之间存在劳务关系,保姆工作受伤,按照过错责任比例,雇主承担40%责任,赔偿保姆35422.13元;保姆明知自己年龄较大、存在旧疾,仍前往雇主家中从事护理工作,属于自冒风险,判定其承担60%责任。
但拿到判决结果后,双方都不服均已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