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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屾山律师作客央视《热线12》就“父亲利用亲生女儿‘碰瓷’”问题发表新闻时评

2017年5月17日,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律师作客中央电视台《热线12》,就父亲利用亲生女儿‘碰瓷’相关问题发表新闻时评。
对于父亲利用女儿‘碰瓷’如何承担责任的问题,岳屾山律师指出,利用女儿‘碰瓷’,对他人进行敲诈勒索,轻者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重者根据《刑法》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利用未成年人‘碰瓷’、乞讨等现象屡禁不止的问题,岳屾山律师表示,这一现象存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一些父母对孩子缺乏真心的关爱,存在想不劳而获的侥幸心理;其次,基层法律观念淡薄,一些父母以为自己的孩子就可以随便利用,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律认识不足;再者,相关部门执法力度不够,对一些狠心的父母更多的只是批评教育,未能够严格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剥夺监护权,从而也使得一些狠心父母有恃无恐,认为违法成本较低;另外,未成年人监护制度不完善、社会救助不到位等也是重要原因,如果父母因为利用孩子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缺少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成长的其他监护人或者社会救助机构及相应的救助机制。
因此,岳屾山律师建议,首先,未成年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与父母沟通,加强自我保护;其次,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规定,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再者,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民众法律意识,使民众明确利用未成年人‘碰瓷’、乞讨的社会危害;另外,完善相应的社会救助机制,在父母等监护人不能够很好地履行监护义务,侵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及时利用社会救助等渠道,保护和帮助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