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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屾山律师作客央视《新闻直播间》评“公安部全国联动严打买卖公民信息犯罪”

  现在电信诈骗猖獗,犯罪嫌疑人屡屡得手,就是因为掌握了例如航班号、身份证号等诸如此类公民详细的个人信息,准确地实施诈骗。泄露行为是否触犯法律?怎样保护公民的隐私?
  2016年10月10日,岳成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律师作客中央电视台《新闻直播间》,就公安部全国联动严打买卖公民信息犯罪话题发表评论。
  岳屾山律师表示,客户与银行、电信公司、教育机构等服务机构之间形成的是一种合同关系,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这些机构对于客户的个人信息有法定的保密义务,按照《合同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来履行保密义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这些都是法律所规定的法律义务,但是我们看到有些机构确实没有尽到保密的义务。另外,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不止是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或者行政处罚,还有一个非常严重的后果,就是触犯了刑法,根据我国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或者用非法手段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买卖公民个人信息,都是犯罪行为。此类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针对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应该如何来保护公民隐私呢?岳屾山律师表示,保护公民的隐私是企业的法定义务,有的企业并未尽到相关的义务,觉得这些信息提供给别人,进行合作交换,不进行买卖,并不是违法行为。这个行为其实也是违法的,这种合作交换并没有取得当事人的同意,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可以对这些企业进行行政处罚,严重的甚至可能追究企业的刑事责任。企业有法定义务来保护当事人的个人信息,要求企业建立相应的技术手段来防止这些信息的泄露。做的比较好的就是个人征信系统,这个系统会显示,你的个人征信在什么时间,被什么人查过,如果企业使用这样的措施,让所有使用、下载这些信息的人,在这个系统里面都留下相应的痕迹,那么企业内部进行非法操作的可能性就会降低。同时,有些企业网络安全工作做的不好,会被黑客攻击获取个人信息,这都需要企业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完善和保护公民的信息。
  另外,岳屾山律师指出,打击贩卖或者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不仅是企业的责任,同时也是相关政府机构的责任。比如公安机关、工商部门等。个人信息泄露时,可以向公安机关、工商部门举报,但个人的信息泄露只是个案,可能未能构成犯罪,相关部门可能不会受理。建议相关部门建立一个个人信息泄露的收集平台,发现信息泄露了可以通过这个平台进行举报,所有信息汇总起来,就可以看出是否存在犯罪行为,可以顺藤摸瓜地找到信息泄露的源头。这样就可以事前防范,事后进行严厉的打击,从而遏制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情形继续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