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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东方时空》电话连线岳屾山律师:高空坠物致人死亡谁来担责


  2016年6月19日,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就高空坠物致人死亡何人担责问题电话连线岳成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律师,岳屾山律师表示:如果是建筑物上的物品脱落或者外墙脱落,从侵权责任法上的规定来看,应该属于管理人,或者是所有人和使用人来承担责任。因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如果建筑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厚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了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之外,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补偿是基于公平原则来确定的,并不一定完全要和损害后果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