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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30分》| “超龄劳动者有保障 2026年7月1日施行!”岳婷律师发表评论

 2026年6月11日,大庆电视台《今晚30分》栏目采访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大庆分所主任岳婷律师。岳律师就“超龄劳动者有保障 2026年7月1日施行!”进行法律评论。

                                        内容简介

2026年7月1日,我国首部专门保障超龄劳动者权益的《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将正式施行。该规定所保障的超龄劳动者,是指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被用人单位招用、接受单位管理、从事有偿劳动的人员,办理提前退休后再次务工的人员也包含在内。新规不再纠结于传统的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界定,而是直接依据用工事实,建立了一种特殊的用工保护模式。长期以来,超龄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维权困难、工资被拖欠等问题突出,新规能否有效解决这些痛点?

岳婷律师表示,新规明确保障超龄劳动者的四项权益。第一是劳动报酬权益,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应当按月以货币方式足额发放,严禁拖欠克扣或以实物抵扣。第二是休息休假权益,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确需加班的必须支付加班费。第三是劳动安全卫生权益,用人单位需匹配适当岗位与劳动强度,开展安全职业卫生培训,禁止安排危险禁忌作业。第四是工伤保障权益,单位必须为超龄劳动者全额缴纳工伤保险,个人无需缴纳;发生工伤可正常认定并享受工伤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单位全额赔付。其中,工伤保障是重大调整,过去退休返聘人员因无法缴纳工伤保险,受伤后索赔艰难,新规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办理工伤保险,这对超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是重要保障。

对于超龄劳动者,岳律师建议,要求签订书面用工协议,主动询问单位是否缴纳工伤保险;遇到克扣工资、强迫加班、工伤拒赔等情况,第一时间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依法维权。对于用人单位,岳律师建议,自2026年7月1日起,必须为超龄劳动者参保工伤保险,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并按月足额发放,合理安排工时,根据超龄员工的身体条件安排适当岗位,做好劳动安全保障,以规避用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