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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案件督办工作的规定》等三项执行工作制度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案件督办工作的规定》等三项执行工作制度的通知
(法发[2006]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现将《关于执行案件督办工作的规定(试行)》、《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人民法院执行文书立卷归档办法(试行)》等三项执行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
   200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