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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业,十年一回首

中国律师业,十年一回首
转载自《对外大传播》2005年第八期
文 雪石 张颖
岳成,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创办人。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国家一级律师。1980年从事律师工作,执业二十余年,办案逾千件。
◆ 1995年,岳成被评为第一届“全国十佳律师”。
◆ 1998年,北京市司法局律管处委托零点调查公司调查结果显示,岳成是北京地区知名度最高的律师。
◆ 1999年7月,岳成律师接受美国《新闻周刊》记者采访,9月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迁址至其自行购置的位于北京亚运村安立花园写字楼的700平方米的现代化办公场所。
◆ 2000年,德国法律专家代表团四次共计96人次到岳成律师事务所访谈,岳成律师事务所与美国岳强律师事务所建立合作伙伴关系。
◆ 2001年,中央电视台《东方之子》对岳成进行了专题报道,岳成律师事务所与澳大利亚格瑞律师集团建立合作伙伴关系。
◆ 2002年,岳成获北京市司法局“刑事辩护突出贡献奖”。
◆ 2003年,岳成被北京大学法学院和清华大学法学院聘为法律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
岳成代理过的案件包括大兴安岭火灾秦宝山玩忽职守案、法轮功骨干分子李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工人日报》被诉侵权再审案、《秋菊打官司》原作者陈源斌名誉侵权案、中央电视台《实话实说》栏目原主持人崔永元肖像权名誉权案、著名相声表演艺术家姜昆名誉权案等全国闻名的案件。他也是中国外文局、国家文物局、司法部劳教局、国内贸易局欧洲商业开发投资管理中心、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协和医科大学、中国东方歌舞团、海信集团、《农民日报》、《中华工商时报》、《中国质量报》、中央电视台《乡约》栏目等160余家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大型企事业单位、新闻机构的常年法律顾问。
1998年,大兴安岭的一场大火震惊了世界。身为被告辩护律师的岳成长达5个小时的滔滔雄辩给人们留下了深刻印象。他执着的敬业精神受到了法庭内外的称赞,他精心制作的辩护词也被收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律师文书大全——《中国律师文书大全》。
1995年12月26日,司法部举办的首届“全国十佳律师”评选活动在人民大会堂颁奖,岳成律师名列其中,成为了首届“全国十佳律师”。
时光荏苒匆匆过,十年弹指一挥间2005年,距1995年首届“全国十佳律师”评选正好是十周年。十年来,中国的经济、政治、文化、观念等社会环境、背景和条件都发生了深刻的变革,中国的律师业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那么,这十年来中国律师业走过的历程是怎样的?呈现出怎样的新特点?新时代对律师的要求有何新变化?
作为北京地区知名度最高的律师,作为共和国第二代律师中的优秀一员,20多年的律师生涯,岳成亲历了改革开放后中国律师业从恢复、成长,到发展、繁盛的全过程。为此,我们专访了全国十佳律师、岳成律师事务所创办人岳成……
“位置标志着尊重程度”
“有事找律师吧!”
当说这句话的人越来越多的时候,你不能不感慨社会生活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在多少年之前是不可想象的,那时侯职工有了纠纷,大不了的就是越级向上反映,但就这也要鼓足勇气。由此也可以看出依法治国的理念已渗透在今天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曾有一位年轻的律师对法律方面有如此见解。他说:1992年他从政法大学毕业时,同学中没有一个愿意去做律师的,只有那些没有找到工作的才去做律师。北京的律师由2001年的4000名发展到现在的1万多名。人们说理的地方多了,共守的法律条文更明确了,当大家都共守一个原则时,社会就更容易公正。社会由复杂化走向了简单化,从权力关系社会走向了市场关系社会,这是社会的进步。
当谈到律师业的发展时,岳成提到他在黑龙江省在京领导同志和知名人士座谈会上,看到了当地举办单位把律师的名字放在企业家名字之前。他说:“我看到座谈会的排名就感到很欣慰,因为对律师的态度,说明国家对法律的尊重程度。”在岳成看来,律师的位置标志着一个国家对法律的尊重程度,他认为哪个国家的经济越发达,哪个国家的律师业就越发达;哪个国家的律师业越发达,哪个国家的民主、法制就越完善。因此他认为,中国律师业发展的前景是非常光明的,中国很有希望!
谈到律师业的一些问题,他说:“执业25年,我对我们国家的法律是充满信心的。我经常说,在我出庭一千多次当中,百分之九十九,法庭都是依法审判的。曾有一位记者采访我,我说我对我国法律充满信心,他问我有什么例子为证?我说,我让我四个孩子都从事律师这个职业,就这一点足以证明我对我国法律是充满信心的。”据此,那位记者在法制日报上写了一篇文章《岳成和他的律师儿女们》。
“我真的非常希望我们全国的律师,不但要做成一个法学家,还要做成一个社会活动家,甚至做成一个政治家。只有这样,才能赢得公检法机关和全体社会的认可和尊重。这个局面的实现,要靠我们每个律师共同提高素质,需要我们把律师的名誉看得非常珍贵。真的,只有这样,我们的律师事业才能健康地发展。”
“律师要以正义和正气作为支撑”
一般而言,律师是很上最容易体现出来的是那种辩才,而在与岳成的交谈中,却常常让人体会到一种正气。他说:“一个律师在法庭上唇枪舌剑,口若悬河,极尽才华和机智,但是我想,更重要的,还是正气。义正才能词严,理直才能气壮。任何的雄辩,如果没有正义和正气作为支撑,靠逞强是长久不了的。”
当谈到今天社会的律师业的需求及律师业存在的问题,比如有人指出律师中有“当事人你能拿多少钱,我就帮你搞惦这个案子”的现象。岳成回答:“在当前国家没有统一收费标准的情况下,可以由双方来协商,但一个律师单纯为了更多拿到当事人的钱,而违反法律为当事人办事,走邪门歪道,甚至不惜采用犯罪手段,这样做律师是不会长久的!”
说到这里,他再一次强调:“不要因为个别律师的个别现象,而否定了律师的主流,中国律师的主流是好的,为社会作出了不可低估的贡献,这是有目共睹的。”
当记者问及新修订的《律师法》对刑辩律师执业保障方面会有哪些实质性的进步时,岳成回答:“律师法的修订势在必行,只有律师法制定好了,律师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但同时他也强调:“在当前,人们形容律师是‵带着镣铐跳舞′的人,我们应该加重对律师行业的保护。因为中国律师业的发展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内心收藏阳光的人
在与岳成的交谈中,常常听到他几乎孩提似的口头禅——“真的”。但当你一路谈下来时,就会被他这个口头禅所打动,因为在这背后你看到的是他在办案中提倡的真诚。接触到岳成的人可能或多或少都会留下这样的印象:这是一个善于收藏阳光和真诚的人。
二十年来,岳成在执业中虽然经受了许多不平和曲折,但他始终没有泯灭对法律神圣的信念。因为他相信,当你背对太阳的时候,你只会看到自己的阴影;而只要面向阳光,就能看到希望。那就是,人心向善的方向和人类正义的理想。
岳成主张:“岳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能挑词架讼,不能为挣人家的钱,不该打的官司也鼓动当事人去打,而要将不必要的诉讼消灭在萌芽状态。”比如曾有一位农民企业家想请岳成帮忙打一起标的为500万元的官司,从中岳成可收取20万的代理费。但岳成觉得这官司不该打,他劝阻这位企业家不要去无意义地消耗钱财。
笔者前不久也经历了与岳成律师事务所相关的一件事。早先所在的新闻单位遇上了一起由原告诉讼至法庭的“官司”。这是一起不大不小,虽然被告方有理,但调查取证都是很棘手的官司。竟单位的法律顾问——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的点拨,一句“用已过诉讼时效的理由试试吧”,果然,这场本来要消耗大量精力、财力才可能胜诉的官司迎刃而解。
岳成代理的众多名人官司案一一胜诉,当听到人们对岳成律师事务所的赞誉时,他这样解释:“(胜诉是)因为他们的主张合理合法,而不是因为请我。我感觉到请我与不请我(代理),他该胜诉都会胜诉。”他还说:“理是说出来的,但有理不说或说不清也是争不到理的,所以才请律师。”简简单单几句话点出了岳成对职业律师的社会角色定位。
“欣慰的是百姓的认同与信任”
回顾岳成律师事务所这十年的事业之路,从三人开始到百人大所,事务所的律师规模发展惊人;从初闯京城到成为北京地区知名度最高的律师,这位“给老百姓打官司”的岳成备感欣慰和骄傲的是老百姓的认同与信任。
由于业务的发展,现在他本人较少代理平民百姓的官司,但其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案件中百分之八十都是百姓的官司,甚至每年都有几十起案件是帮当事人免费代理的。岳成尤其深切地了解农民的苦衷:“我感到农民打一场官司实属不易,都是把他们逼得没办法了,(他们)才找律师去打这场官司。”
以人为本的思想,使岳成律师事务所在2003年建所十周年之际,出资120万元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黑龙江大学的法学院设立了岳成律师事务所奖教金、奖学金。2004年,岳成律师事务所又出资10万元在黑龙江省海伦市第一中学设立奖教金和奖学金。2005年庆祝首届“全国十佳律师”评选活动十周年,岳成律师事务所再一次出资在华东政法学院设立奖学金。
加入WTO给中国带来了全方位的冲击和改变,这不能不让人清醒地意识到中国的律师业与世界的差距。
谈到中外律师业的比较,岳成说我们和人家还缺少平等比较的条件,人家张口就说“自几百年以来”,我们的共和国毕竟太年轻了。荆棘之路,漫漫而长远,然芸芸我辈,又岂敢懈怠。目前,岳成律师事务所已与美国岳强律师事务所、韩国百济律师事务所、澳大利亚律师集团建立了国际业务合作关系,并且与德国的律师界进行了广泛的交流活动,早在1998年就有德国律师来所实习,2000年底更有四批德国法律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前来考察、座谈。在国内已有五家分所的岳成律师事务所也已筹划在国外开办分所。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2004年4月底,境外律师事务所在北京设置的代表处已达七十几家。国际经济一体化的趋势,特别是律师业务的跨国发展趋势,对中国律师提出了更高的、更深层次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