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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成:你每跃必成

原载《中国律师》1996年第8期作者:山中汉

——首届全国“十佳律师”岳成侧影

每一次诉讼,就是一次心灵的检阅;每一次代理,就是一次人生的选择;每一次飞跃,就是一次自我的超越;每一次成功,就是一次耕耘的收获。

——作者题记

岳成,你每“跃”必成

你戴着荆棘的王冠而来,

你握着正义的宝剑而来。

律师,神圣之门又是地狱之门,

但你视一切险阻诱惑为无物。

你的格言: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唯有客观事实才是最高的权威。

这是胡乔木同志对律师的评价。十几年来,黑龙江省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岳成常以此诗勉励自己,他擎着正义之剑,闯出一条用心血与汗水铺就的属于自己的路。

凭着自己对法律事业的挚爱,他在1980年就从机关调入了律师事务所,找准了自己的人生坐标;

凭着自己的出众才华,1986年被省律协从县城选拔到省城;凭着自己的实干和探索,1989年他以个人创收超20万元的佳绩,住上了宽敞的三室一厅,这是龙江律师以个人创收解决住房的第一例;

凭着自己的韧劲和追求,1992年他再次改写创收纪录,作为奖励,律师事务所又破例派他公费去美国考察;凭着自己手中的正义之剑,他不畏权势,在省内赢得了“要想赢,找岳成”之誉;

凭着自己的胆识和魄力,1993年他辞去公职,办起了合作制的律师事务所,创下了建所八个月创收超百万的佳绩;

凭着自己的业绩和奉献, 1994年他荣登黑龙江省首后“十大优秀律师”榜首;

1995年又被评为全国首届“十佳律师”,并因此被省司法厅授予个人一等功。

律师生涯十六载,他登上了一个又一个台阶,创造了一个又一个事业和人生的辉煌。

于是,省委副书记马国良亲自接见,祝贺他成为龙江律师状元;于是,副省长杨志海隆重接见,祝贺他成为“全国十佳律师”,为龙江律师争了光;省司法厅为他记了个人一等功,省委副书记王建功亲自为他颁奖,并号召全省司法干警及律师学习他的事迹。

在北部边陲,在黑土地上,他树起了一面旗帜,成为一个典范。

岳成,你每“跃”必成。

岳成,你原本从空白中起步

在人生求索路上,岳成并不算幸运儿。1966年,只差十几天就要走进高考考场的他和同龄人一样,一夜之间被挡住了求学的所有去路。“文革”折腾了十来年,岳成阴差阳错地当了行政干部。八十年代初,他调入海伦市律师事务所时感到一种亲切、一种诱惑,他冥冥中知道自己找到了终生的寄托,从此,他与法律结下了不解之缘。当时正是中国恢复律师制度的第二年,整个律师界从人才到资料都是大片大片的空白,他决心从空白中起步,去学习、去填补,迈出新事业的第一步。1983年8月,他以绥化地区总分第2名的优异成绩考入吉林大学法律系。然而,他毕竟是三十有五,背上是家,膝下有子,上大学又谈何容易。展现在他面前的那个庄严的法律王国几乎占据了他的全部时空,融化着他的全部热情。法律的千头万绪、知识的博大精深,他日渐一日的研读、领会、积淀。当公平、正义、良知,这些抽象的字眼升华成心中的至高准则,他已衣带渐宽。五年后,当他接过吉林大学法律系本科文凭时,已经在律师界小有名气了。他的人生轨迹一经逾越了这非同寻常的五年,生命也就开始高速度地超越自我,跨上一个又一个新台阶,构筑一次又一次辉煌。

纸上得来终觉浅。律师业的实践性使他一方面对书本着魔,另一方面又陀螺般旋转于大小案件之中。代书、解答咨询、登门调查、走访取证、庭上辩论、庭下调解,他徒恨分身无术。

岳成律师能够取得今天的辉煌业绩,成为全国著名律师,除去他自身的才华,高尚的品质外,还和他的努力奋斗,刻苦学习是分不开的。正如他自己所说的,这一切成绩是对他几十年辛辛苦苦学习、勤勤恳恳工作、老老实实做人的回报。时至今日,他除了喜爱看书外,没有任何爱好。他仍然不会唱歌,不会跳舞,不会打麻将,他不爱好任何娱乐,他是一个工作狂。他,原本从空白中起步……今天,他依然如故,踏实地走着每一步。

你曾为家乡赢回一条街

1988年初,岳成的家乡海伦县决定集资修建雷炎大街的时候,怎么也预料不到后来竟会平地起风波,出了一场惊心动魄的“官司”。海伦市的男女老少高高兴兴地打开了并不鼓实的腰包,凑了整整87万元,加上省里和地区投资的90万元,心里总算踏实起来,眼巴巴地盼着数月之后出现一条旷古未有的水泥大道。

雷炎大街与海望公路0一4公里段重合,是海伦县城的中枢和脸面,因以抗日英雄李雷炎的名字命名,这上面也就寄托着海伦的历史和骄傲。

4月8日,县交通局将筑路工程发包给铁路某工程段,并认真地签订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全市人民兴高采烈地迎接隆隆驶来的推土机和压道机,望眼欲穿地盼望着筑路工程剪彩的日子。可是,路面刚修不到三分之一,那场官司就来了。绥化地区中院的一纸传票送到海伦市交通局长杨春华的手上,他感到震惊、愤怒,又不知所措。铁路方面起诉海伦方面此番筑路工程款 177万元严重不足,声言原合同显失公平,海伦方面还应补差价款24.8万元。

市民们议论纷纷,市委领导心急如焚,这场官司是不打也得打了。有关负责人明知理在自己一方,却不知道官司如何打法,情急之下决定把刚调到省里的岳成请回来。

岳成当时正患着肺炎,到海伦后一边输液,一边翻阅成摞的资料,拔下针头就去有关部门调查走访,一字一句地推敲拟写答辩状。对艺术家而言,台上一刻钟,台下三年功;对一个大律师来说,要做到庭上滔滔不绝而滴水不漏,庭下则须有绣花的耐心和韧劲,岳成也不例外。经过20多天的昼夜苦战,岳成终于在开庭时以义正辞严、咄咄逼人的气势,用翔实的事实材料和数据阐述了自己的观点:该合同有效,原告应完全按合同履行。一审判决结果:合同有效,原告支付给被告违约金128万余元,加上应退回的超拨款,共近170万元。原告不服打二审,岳成唇枪舌剑,据理力争,二审终又维持原判。

人们都说,岳成为咱海伦赢回了一条街!

在地狱与天堂的交界口回旋

在法庭上,地狱与天堂常常仅有一步之差。这里既有冤狱的天使,也有乔装后的撒旦。国家一旦走上法制,天堂与地狱的岔道口就需要无数个正义之神来把守——这就是律师。惩恶扬善、扶正祛邪,靠的是他们的良心和睿智。

16年来,岳成从不辱没律师的神圣使命,并以善于办理重大疑难案件闻名遐迩。仅最近几年,他办理的重大疑难案件就达80多件,并多次作为一审已败诉的被告代理人代其打二审并打赢官司。由此,他赢得了“要想赢,找岳成”的赞誉。

1989年,岳成为满洲里市一件价值180万元的房屋产权纠纷案一审败诉的市动植物检疫所一方作代理,面对上方的干涉,面对着十几个当事人抱头痛哭的场面,岳成被深深地震撼了,决心冲破重重阻力打二审。当时正值孩子高考,他顾不上。为了这起官司,他耗费了八、九个月的时光,从边城满洲里到内蒙古的首府呼和浩特,再到北京,两次往返,辗转行程数万里。艰辛倍尝,曲折反复,得到了农业部和国家检疫总所的支持,直至上告到最高人民法院,终于为被告讨回了房屋产权。

1992年,在震惊省城的痘猪肉一案中,岳成为一审败诉的省兽检所打二审,针对对方代理人所说的“痘猪肉经过无害化处理就不再是痘猪肉,就像病人治愈后就不能叫病人一样”的辩词,岳成反驳道:“列宁说过,打比方不是证明,任何比喻都是有缺陷的。是的,有病叫病人,无病的不能叫病人。但是痘肉永远是痘肉,无论经过怎样的处理也还是痘肉,这是常识。”岳律师继续阐述道:“法律是分层次的,对方援引1959年颁布的《四部规程》不能对抗国家新颁布的《食品卫生法》。”二审法院终于纠正了一审的错误判决,维持了省兽检所对呼兰肉食加工厂的处罚决定。这场官司的胜诉已远远超出了它的法律意义,广大消费者吃上了放心肉后拍手称快,人们说:“岳成是我们健康的保护神。”

置弱者之境而百折不挠,处被动之地却主动出击,这是岳成往往能扳回败局的关键,也是其过人之处。但是,世上没有只赢不输的律师,岳成的律师生涯有自豪,也有遗憾。随着名气越来越大,找到他头上的案子也越来越多,山东的、河北的、内蒙古的、江西的……从某种意义上讲,律师是站在天堂和地狱的交界口回旋;进进退退中仅一步之差却能使当事人的命运向着两个相反的方向逆转,这正如他藉以自勉的那首诗中所说的,这顶王冠是由荆棘编织而成的,一旦戴上它,就意味着至高无上而又必须时时准备付出代价。他曾为大兴安岭特大火灾案中以玩忽职守罪被起诉的秦某作辩护人。众所周知那场火灾损失相当惨重,群情激愤得甚至失去理智。然而作为辩护律师,岳成只相信事实和法律。接手此案后,他连续召开三次座谈会,走访30余人取证,出庭时列举50多条理由,法庭辩论持续了5个多小时,为秦某进行了充分的无罪辩护,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好评。一位出类拔萃的律师,必然是一个不畏权势,为正义敢冒风险,捍卫法律不怕一切的人;一个成功的人,他必然是一个诚实、正直、富有同情心的人。岳成说过:“诚实、正直、富有同情心是成功之本。”这不仅是他为人的写照,也是他执业的原则。

1994年,黑龙江省司法厅、黑龙江日报社,黑龙江省律师协会三家联合举办黑龙江省首届“十大优秀律师”评选活动。岳成以群众票、政法票两个第一,专家和评委二个满票,总分得87.84分比第二名多17.01分的好成绩,遥遥领先,荣登榜首。1995年,他又被评选为全国首届“十佳律师”。

这一切荣誉,都是对他十几年所走过路程的总结,也是对他的肯定。

最优秀的学者总是道德的典范

古人云:“立德之本,莫尚乎正心,”“一德立而百善从之。”古今最优秀的学者无不是道德的典范。岳成从做律师那天起,就为自己严格规定:业务要精,心术要正,品行要端,要有正义感、同情心。我们今天的律师,既要考虑经济效益,更要考虑社会效益。多年来,岳成始终坚持大案小案齐办,经济案与刑事、民事案件并举,在他眼里,案件决没有芝麻与西瓜之分。同时他更主张将不必要的纷争消灭在萌芽状态中。他认为这是律师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所要求的,更是律师行业走向市场的首要条件。

有一次,一位父母离异的小姑娘找岳成代书诉状,要求已再婚的父亲增加抚养费。他在诉状中这样写道:“我之所以要让爸爸成为被告,是为了让爸爸向继母有个交待……”,其中既蕴含着法律的威严,又充满了道德的呼唤。当诉状递到小姑娘爸爸手里时,孩子的父亲哭了,他诚恳地对法官说:“孩子要多少,我就给多少。”法官们都说:“如果律师都能写出这样的诉状,我们的案子就好办多了。”

岳成经办的案子,若因当事人家庭生活困难交不起代理费的,他不但免费为其代理,而且有时还慷慨解囊,提供路费。

80来岁的郭老太太是个退休职工,老伴去世以后,独居一套一屋一厨的住房,二年多前,她见孙女结婚无处居住,自己又无人照顾,就让孙女和自己同住。但一年以后,祖孙之间开始争吵不休。老人决定让孙女迁出,但孙女以装修花了近万元为由要求补偿,否则坚决不搬走。老人每月200来元的退休金,哪来那么多钱呢?在报上看到了岳成的名字,老人来了。岳成没收老人一分钱,专门指派两名律师为她办案。由春而夏,由夏到秋,两位律师数次做调解工作均未奏效,又先后不下十次带她去法院,每次又都打着出租接送老人。七月某日,老人实在过意不去,拎着两条好烟、两瓶好酒和一副金耳环来了律师事务所,答谢各位热心的律师。岳成破例收下了,老人高兴而去。

然而,老人没有想到,在11月2日开庭那天,所里的律师受岳成之托,将烟、酒、耳环折成的730元“礼金”当庭还给老人。老人不胜唏嘘,在场者无不目光晶莹。这一年,岳成免费为当事人办案16件;岳成以良好的服务信誉,高水平的服务质量,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也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法制日报》、《中国律师报》、《人民司法》、哈尔滨电视台、《黑龙江日报》、《生活报》等10多家新闻单位先后报道了他的事迹和成就。这是社会对他的承认和评价。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信接人,天下信之。”不负当事人的委托,不辱没法律的尊严,这是岳成的办案原则。为了准时出庭,那一年,他曾在腿摔伤的情况下,让人背着上了火车。1993年,为了人和公司被三菱公司起诉的那场电梯购销、安装纠纷,他三天三夜在哈尔滨和山西沂州之间往返奔波,回哈后,未敢休息,第四天又登上了飞往上海的航班。身体的劳顿,换来的是当事人满意的结果,最终,原告不但没有要回22.7万美元的电梯款,反而主动来哈向被告人和公司赔偿了10万美元,并撤回起诉。孙子说,不战而用人之兵,上之上者也。但并非谁都能做到这一点。三菱公司是明智的,人和公司是幸运的。岳成呢?这一切对他来说都是平常而又平常的。

“树高者鸟宿之,德厚者士趋之。”岳成以才、以德、以信赢得了人们广泛的赞誉和充分信任。1993年5月,省证券公司派人到省司法厅,通过组织了解岳成的情况,以便决定是否将聘书放到他手上。一个月后,他们向自己的法律顾问表示歉意,岳成说,我不怕调查,考查都可以,这说明你们处事更慎重、更高明,我当然更愿意为这样的单位尽心尽力。目前,他已为50余家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还把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作为事务所的一个重要服务项目。他先后在七家报刊杂志上开辟了“岳成律师信箱”专栏,义务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

现在,全所近二十位专兼职律师在他的带领下,个个恭谨勤劳、精明强干,专职律师又均毕业于正规大学法律院系,他实施的是以素质为基点的实力战略,其中包容了他博大的襟怀和高瞻远瞩。

其实,岳成作为主任对所里律师并无太多约束,他只规定了唯一一条纪律:“不说其他律师的坏话,不说其他律师所的坏话。”看上去浅白得不能再浅白的一句话,正是律师业最基本的敬业规范,也是岳成人格的写照。

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在强手如林的律师界,岳成以他卓越的才华和优秀的品格牢牢地站稳了脚根。但他依然有紧迫感,依然忧心忡忡地告诉我们:在美国考察,看到西方国家一些大企业都把总经理、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视为企业的“三巨头”,把他们作为企业日常管理仍至重大决策的核心;而在中国,这样的企业意识还远远未被大多数人认可,他们往往都是吃了亏之后才找律师。在对外经济往来中,由子不懂法律而被外方抢注商标,抢先申请专利注册或者窃取技术秘密的事还时有发生。可想而知,当我们不得不拿出钱来去购买本属子自己的专利和商标时,便在疼痛中知道了法律顾问的价值。随着国际商务往来的日渐增多,跨国经济纠纷必将加大今后办案的难度,作为现代社会称职的律师,不但要懂得商务往来的细枝末节,又要把好法律关,还要有精熟的外语作为谈判和文书方面的交流工具。此外,还需要具备必要的心理学知识和谈判技巧。这样的“三通”、“四懂”律师我们还远未达到,但他认为这是律师行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和趋势。如果对此不加理会,迟早会被淘汰出局,将无法涉足更高更广的业务领域。

岳成是成功的。他的每一次努力和付出都得到了应有的回报。从海伦到哈尔滨,一个简单的过程,却有着绝非简单的意蕴,实际上这几乎改变了他的整个人生轨迹;从辞职办律师事务所到挑起今日的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对于这个在广阔天地里成长起来的农民的儿子来说,的的确确经历了一个艰难却又是毫不犹豫的心理变迁;从建所之初的苦心经营到八个月后的超百万元创收,恐怕绝不仅仅是经济上的富足,更重要的则标志着他律师生涯的辉煌;从经济上的一百万到荣登全省首届“十大优秀律师”榜首,他又登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从全省律师状元到名列全国“十佳律师”,无疑地,他又一次成功地飞跃了人生……岳成,一步步地逼近自己的目标,又一次次,地为自己设计出一个又一个下一次的冲击点。

岳成,你每“跃”必成。多少人在关注你,多少人在祝福你……

编者按:本文摘自1996年《中国律师》第八期,本刊原文照登,未予更动。

岳成律师在京创业始于1996年,本文则反映了岳成律师来京之前的创业轨迹及其取得的业绩。法治的变化透过包括律师在内的法律职业者的行为得以显现,再读本文,可以大概感知当时的法治状况。

1996——2005,九年;衡量与比较此二年度,其间的法治变化深刻而显著。毋庸置疑,这一变化,于个人可喜,于国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