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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难的经历

大庆分所秦兰

做律师做得久了,难免会遇到一些稀奇古怪的案子,但是稀奇到被人“追杀”的程度,恐怕是大多数律师没有过的经历。说惊险、说离奇,我认为都不为过。之所以记录下来,就是因为它不仅是我十年律师执业生涯中的头一次,而且是我三十年人生经历的唯一一次。(当然,我更希望这是最后一次。)

一、简单的案子,麻烦的当事人。

案情很简单,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离婚案子。委托人的要求更简单,因为二人只是登记、没有举办结婚典礼,也不存在财产及子女争议,只要能离婚就成。但是就是这样简单的案子我一点都不想办,因为要委托我的女当事人远在江苏,起诉还要到齐市富区法院,不知道得跑多少趟,另外我也不擅长办离婚案子,于是我建议当事人到齐市本地去找律师,这样在费用上也能省一些,但是她坚决不同意,说是怕当地律师和对方串通。后来,我为了让她放心,又让她委托我在齐市做律师的同学,并且信誓旦旦地保证我的同学绝不是那样的人。替她联系好之后,我又把同学的电话告诉了她,她这才犹犹豫豫地答应了。

但是没过几天,她就又回来了,理由只有一个,还是不放心,就是怕律师被对方收买。我如何解释她都不听。没办法,只好办了委托手续。我想好在案情简单,想必也不用跑很多次。

从领她去立案到开庭,这期间大约是二个月,比想象中要顺利得多,富区的法官非常负责任,也非常热情,送达传票根本没让我们去,一直到开庭,我只是立案去了一次,再就是往法院打了几个电话,就轻松搞定了。这段时间最让我头疼的不是案子,而是我的当事人,她远在江苏却几乎是每天都不厌其烦地打电话来,如果是谈案情也就罢了,偏偏每次她都是说些不着边际的话,想象出很多种情况、列举出很多种如果、说出很多种假设来问我怎么办。诸如如果男方听说起诉了找到她打她怎么办?如果找不到她拿她家人出气怎么办?如果……等等、等等……应当说,我一直很有忍耐力的神经都快让她给磨得支离破碎了。

她始终强调让我不要小看男方,她说他心狠手狠,而且“诡计多端”,前一阵子不知道通过什么途径竟然找到她在江苏打工的单位,把她打了一顿。我当时嘴上不说、心里却固执地认为男方应当是愿意离的,因为既然已经分开那么久了,女方又走得那么远,男方家里只有这一个儿子,早点离了男方可以早点再找一个,离婚对双方都应该是解脱。

但是后来发生的事证明我错了。

二、闹剧般的庭审

终于等到了开庭的日子,我和当事人提前一天就到了富区。在富区我的当事人每次上车、下车一定要左顾右盼一番,出去吃饭也必须找个有单间的,总之,用当事人的话说,不要被盯上,被盯上就完了。我一直在想:至于这样吗?有那么严重吗?说来好笑,我们住的宾馆房间号竟然是911,我还开玩笑说看来明天的庭审要增加一点点恐怖的成分了。

事后想来,我那时可真是乌鸦嘴。

第二天一早,我们准时来到富区法院法官的办公室,男方已经先我们一步到达,而且也找了律师,这下我可放心了,因为有律师就至少说明他想说理的成分多,胡搅的成分少。我仔细地看了看他,实在没有看出我当事人所说的“心狠手狠”的面目来。从我们进屋开始,他就一直在义愤填膺地讲述他如何对我的当事人好,而我的当事人又是如何对不起他,说到激动处,他手捂胸口,流下泪来。我当事人一声不吭,但也气得直抓胸前的衣服。这时不知道又是谁吃了药,空气中突然有了救心丸的味道,屋内的一名女法官问谁吃药了,他二人均抢答:“我吃的。”那场景,就像在演一场戏。

这时法官告诉我们说今天的庭开不成了,因为主审法官临时有事不能来。她说你们双方调解一下吧,然后问男方:“你想离吗?”男方很坚决的说:“一定要离。她不离我还想离呢,但是我得把话说清楚。”

我一看双方都同意离婚,很高兴,心想大前提都已经达成共识了,小问题还是好解决的,他想把话清楚还不容易,让他随便说去吧,反正达到当事人想离婚的目的就行了。男方提出要和女方单独谈谈,而我的当事人就是不同意单独谈,紧紧抓着我的手不放。我劝她说只要能离婚,你就让他说说也痛快痛快吧,这是法院,他不会把你劫走的。这时男方还非常客气、看似真诚地对我说:“谢谢你。”

双方后来同意的谈话方式是他二人站在我能看见但却听不见的地方谈了大约一个小时。

没有任何结果。当事人和我说,男方死活也不想离,就是让再给他一次机会。并且说了,好不容易看见你了,今天你走哪儿我跟到哪儿。

我意识到我遇到了一个非常难缠的当事人了。我找到对方的律师,又找到法官,让(她们)劝劝男方。在她们面前,他答应得一妥百妥,说自己肯定不会那么做的。但是只要我们一起身,他马上就跟上。后来法官急了,让他在屋里不准动,让我们先走,但是他也马上变脸了,气汹汹的说:我又没犯错误,为啥在这儿呆着。说完起身就走了。我们明知他肯定会在法院附近等着,但也不能一直呆在法院不走,于是出法院打车去富区客运站,他随后打车跟着。在中途我们的车停下等红灯的功夫,他就上了我们的车,这时的他已经完全是一副无赖的架式了。当事人吓坏了,没了主意,只是紧紧抓着我的手。当时我脑子里飞速运转,就是想怎么能甩掉他。想报警,却知道拿出手机一拨号就会让他给扔了。我也一时没了主意。

三、狼狈大逃亡

到了富区的客运站,我们又换了一辆出租车,准备打车去齐市火车站,这时男方又想上我们的车,我对司机说,如果你让他上车我们就不坐你的车。司机一看,马上就把他撵下去了(我想他对我的恨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吧)。我们二个长出了一口气。但是这个方法不太奏效,他仍然打车跟在后面,我们和司机说,如果能甩掉他我们多加钱,司机满口答应说没问题。只见司机轻松拐了几个弯就果真不见了后面车的踪影。然后司机为了让我们相信他,还特意拐到路边把车牌照都换了。我的当事人万分感谢,然后问了在整个事件中我认为是最最愚蠢的一句话,问司机打车到哈市多少钱?司机明知道我们担心什么,也深知道趁火打劫的道理,开了个一千元的价。事实上,如果司机真是肯帮忙的话,到齐市火车站就完全可以甩掉,但是现在已经是不可能了。司机看有利可图的时候就再也不说能甩掉的话了,只是一个劲儿地说没把握。

我不得不佩服这个司机很有本事,他说已经甩掉了我们就看不到跟踪的车了,他说没把握的时候这车就又出现了。后来司机干脆下车和路边的人说话去了。男方的车追上我们后,又想上我们的车,我的当事人反应也快,一下子就把车门落了锁,这一下激怒了他,于是他站在外面又跳又骂,用手猛砸车窗玻璃。骂完当事人还不够,又到后面的车窗来骂我,极尽威胁恐吓之词。荒郊野外,没有人能帮我们,平生第一次,我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

等司机再上车的时候,就是一千元到哈市了。当事人从我这里借了一些钱。司机达到目的了,我们也暂可以高枕无忧了,离哈市还很远,大可以小憩一会儿,平息一下受了高度惊吓的心脏。

一路上一直到大庆之前都相安无事。只是这个司机的电话多一些,有一个叫老铁的人总给他打电话。我们都知道“老铁”意味着什么,所以谁都没想别的。到了大庆,司机明显不熟悉路,于是和这个“老铁”的电话就更多了一些,他是靠这个“老铁”给他带路,一直带到了哈大高速路口。

在路过新村的时候,我真的想下车回单位,因为我虽然是代理人,但是我不是保镖,我没有义务一定要陪送到哈市,后来我想想还是不放心她一个人,虽然我不能帮她打架,也还有被打的危险,但至少多一个人也多一份依靠,她还把我当成主心骨,什么事情都没主意,这次回富区把她吓坏了。于是我决定跟到哈市。

当我们二个都发现司机不对劲的时候,是在过了安达之后,司机和“老铁”通的电话一律都是关于我们车所在的位置,有时候,甚至背着我们下车去说。我们二个交换了一下眼神,再也不说话,交谈改成了用手机短信。我到这时也还有一丝幻想,认为司机收了钱不可能出卖我们,其实更主要的是我们已经下不去了,去掉给司机的一千元钱,我们二个都已经身无分文了。

从早上出来到这个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多钟了,一整天没吃东西,一整天的精神高度紧张,被人跟踪所带来的恐惧,已经让我什么心思都没有了,听天由命吧。

到了哈市江桥,齐市的司机说什么也不往市里开,替我们又打了一个车。我让车开到秋林去,因为那个地方我熟,人又多,一进地下即便有人跟也好甩。

一坐上哈市的出租车,心里就有底了,因为一路上司机把车开得飞跑,又过了几个红灯,我天真的想就是他真的跟到了哈市,也早就被甩丢了。我正在暗自高兴着,我的当事人回头一声惊呼:他又跟上来了!我的心脏立刻狂跳了180下。回头看去,根本没看着人,我一天积攒下来的火气这下全都冒了出来,我气急败坏,吼道:一路上你总是这样神经兮兮,我的神经都快被你弄崩溃了,在哈市这么快的车他怎么可能跟上来呢??

到了秋林,让司机停到一个地下商业街的路口,我们二个飞快地下了车,又飞快的进了地下,走过二个楼梯,一转弯,又一回头…………我的心脏这回是停止跳动了――他竟然真的跟上来了……

是啊,他怎么就跟上来了呢??

花了一千元,辗转几百里,早上在齐市分开的,晚上在哈市又见面了。

这次是真的甩不掉了。

好在他又换了一副和颜悦色的面孔,也允许我们上卫生间。趁这个机会,我俩研究了一个办法,由我打电话把我男友找来,因为他是警察,在警察没来之前先稳住他。这样,仍采取上午在法院谈判的方式,他们二个站在一个我看得到但听不到的地方谈判。一个多小时后,警察来了,他俩的谈判也告一段落了,不知道我的当事人说了什么,反正双方是以友好的方式结束了谈话。临走的时候男方又看似真诚的对我说:“谢谢你照顾她!”

我有点反胃。

男方走后,我的当事人告诉我:一路上和司机通电话冒称“老铁”的实际上就是他,我们坐的车司机和男方的一个朋友认识,然后通过朋友的联系,他们二个就以“老铁”相称,一路上互通信息,我们的一言一行都已经让司机全部透露给了他……

我感觉到了一种做人的悲哀。

我知道在这里边我是有过错的,我把别人想得太简单、太善良了,我低估了对方,也轻视了对方,轻信了不该相信的人。(其实,这是律师工作中的大忌。)

当把当事人交到她远道赶来的亲戚手中的时候,她还告诉我说:下次开庭她还来,这婚一定要离。我向她挥挥手,又点点头,只是口中暗自喃喃道:“不来也罢!”

第二次开庭她果真没有来,打电话告诉我也不用去了。再后来就没了她的消息。

事隔这么久,我倒很少去想这段担惊受怕的经历,只是借出去的钱让我偶尔会耿耿于怀……

后记:从某种角度上说,律师也是一个弱势群体,律师在保护好别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不要忘了保护自己的权益,第一不要感情用事,第二我们有理由怀疑一切,不要轻易相信别人,如果拙作能对同行有所启迪和助益,那更是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