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本所简讯

证券市场中内幕交易的法律责任

证券市场中内幕交易的法律责任

在市场经济不断完善,不断发展的今天,选择多种渠道投资已成为人们的共识,其中证券投资尤其受到广大投资者的青睐。我国证券市场历经多年发展,已初具规模; 但不容回避的是,大量违法违规事项的存在已经影响到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证券市场的规范重整工作已然和正在进一步展开。以下笔者仅就证券市场中内幕交易的法律责任问题试作一探讨。

证券市场的内幕交易,指的是因其特殊地位而可获取上市公司内幕情报的人员,利用该内幕情况变为公共信息前的时间差,进行证券交易以牟取暴利或规避经济损失的行为。内幕交易行为具有以下两个特征:

(1)行为主体因一定机会获知了有关证券发行人或投资人未公开的足以引起证券市场价格波动的信息。

(2)行为主体对于以上有价值的信息进行了不法利用,以获取交易利益或规避交易损失。

那么,哪些人可以成为内幕交易人呢?第一类为公司内部人员,包括证券发行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秘书、打字员等可能因工作性质接触到内幕信息的人员及持有股份达到一定比例的股东。这些人由于身份的特殊或职业的关系而不可避免地形成了对信息的先占。第二类为因与证券发行人具有某种契约性业务而可能获知内幕信息的人员,包括受聘于发行人的律师、会计师、证券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等,这些人由于契约性业务亦可预先获知内幕信息。第三类为从事证券监管的国家工作人员,这些人可能基于行政职权而预先知晓内幕信息。第四类为因不法行为而获知内幕信息的人,如通过盗窃、胁迫、抢劫等手段获得内幕信息。

并非内幕交易人接触到的任何信息均为内幕信息。一般来讲,内幕信息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是真实、准确的信息。只有真实、准确的信息才能与市场谣传相区别; 另外,内幕信息的真实、准确并不必须是现已存在的事实,还包括可预测、可指导的一些情况。
(2)必须是未公开的信息,只有未公开的信息,才可能称之为内幕信息;另外,未公开是相对的,只要未被社会公众所知道或未被市场所吸收即为未公开。
(3)必须是可以影响证券市场价格的信息,有一些未公开的真实信息并不一定影响证券市场的价格,只有可能引起证券市场价格重大波动的信息才能成为内幕信息。

内幕交易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大致有如下几类:
(1)获知内幕信息的人员自己利用该信息,在证券市场上从事证券交易活动。
(2)内幕信息来源合法的知悉人将已获知的信息向他人透露或建议,使他人因此而入市交易。在这里,泄密人与受密人之间必须存在某种利益关系,如存在亲属关系或约定分享预期利益等才能构成内幕交易。
(3)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自己利用该信息入市交易或向他人透露或建议他人入市交易。
内幕交易破坏了证券市场的公开、公平原则,侵犯了公司持股人的合法利益,必然要承担法律责任。内幕交易行为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有:
(一)行为人获知了未公开的内幕信息。
(二)行为人利用了该信息。
(三)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
(四)行为人入市进行了证券交易。一般来讲,内幕交易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的承担,必然要求确定内幕交易的受害人及其受损害的程度。由于现代证券交易依靠众多投资者集中竞价和电子计算机的自动撮合而完成,投资者多,很难证明谁是内幕交易直接和真正的受害人,从证券交易交易过程中可以看出,与信息知悉人达成交易的人是内幕交易的实际受害人,因其在信息占有方面受到不公平、不平等的待遇,从而遭受损失。简言之,与信息知悉人交易方向相反,价格一致的人即为实际受害人。计算实际受害人的损害程度(亦为内幕信息人的赔偿数额)通常有四种方法:实际价值计算法、差价计算法、实际诱因计算法、实际所得计算法。

内幕交易的行政责任是指国家证券监管机构为维护证券市场稳定,保护证券投资者合法利益而对从事内幕交易的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的责任措施,包括罚款、禁止内幕交易人员市场准入、没收非法所得、依法处罚非法交易的证券从业人员等。

从事内幕交易,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被判处刑罚。内幕交易罪的构成要件为:
(1)行为人具有主观上的故意,对泄露内幕交易信息的后果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
(2)行为人有泄露内幕信息的客观行为;
(3)内幕信息知悉人和受害人有利用该信息从事证券交易的行为;
(4)情节严重。我国刑法第18条规定,内幕交易人员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时候,内幕交易行为会同时涉及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我国证券法第207条规定了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即除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还需缴纳罚款、罚金的,当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应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