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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为企业“护航”——访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主任岳成

采访人: 《香港中华企业特刊》记者
许丽(简称“记”)
被采访人: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主任 
岳成(简称“岳”)
采访地点:岳成律师事务所
采访时间:2001年6月5日

新闻背景
岳成,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最早的职业律师之一,亦是北京地区知名度最高的律师,曾获首届“全国十佳律师”殊荣。1979年中国恢复律师制度,1980年岳成便开始执业,见证了改革开放后中国律师业崛起的全过程。2001年5月18日,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东方之子》就岳成二十多年律师生涯所取得的辉煌业绩和人生体悟进行了专题报道。岳成目前担任着数十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在刑法及经济法领域有着颇深的造诣。日前,就企业聘请“法律顾问”的意义问题,本刊记者采访了岳成。岳成指出:在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过程中,法律顾问起到的是“保驾护航”的作用。

请顾问不是为了打官司
而恰恰是为了避免打官司

记:法律顾问在我国产生的客观原因是什么?
岳:就国外企业来讲,离不开“三师”,即工程师、会计师、律师。作为一个企业家,不可能什么都通,所以要借助他人的智慧。譬如经营者不懂法律,就需要有懂法的律师来为其提供法律咨询等方面的服务,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法律顾问”。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基本确立的今天,企业要生存、要发展,也离不开“三师”。应当说,“法律顾问”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

记:在现实中,有一部分企业先行一步聘请了法律顾问,但大部分还在观望,您认为这是什么原因?
岳:一般人的观点是,有了事才用得着法律顾问。其实不然,请法律顾问不是为了打官司,而恰恰是为了避免打官司,防患于未然。有些企业还保留着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习惯性思维,因此感觉不到聘请法律顾问的紧迫性和必要性,这是一个很大的误区。中国很快就要加入WTO了,而WTO的核心问题就是法制,是各种各样的“法律规则”。但很多搞经营的可能并不懂得也无暇去深入研究这些规则,怎么办?那就得借助法律顾问,这是最简便的方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各种经营活动都涉及到法律。企业如果想守法经营,想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聘请一位法律顾问绝对是明智之举,因为法律顾问可以参与到企业经营的方方面面中去,给决策者在法律上把关。各行各业都应该认识到法律顾问的作用,也包括文化产业。今天,《中国税务报》就请我去做他们的法律顾问。

记:你打了这么多年官司,有没有为自己打过官司?
岳:有啊。我们给黑龙江一个外贸公司做法律顾问,前后5年,他们拖欠了40万代理费,怎样协商都没有结果,最后不得不走上法庭。我一直帮别人打官司,可是轮到自己打官司,滋味不好受。全体律师讨论了好几次,意见一致——打,唯独我感觉很难。打这个官司,绝对有理,为什么不想打?还是有顾虑。我是律师,告我的当事人,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与对方关系很好,又是当事人,别人怎么想,怎么看我?可能有人会说:“岳成到北京了,回过头就告自己的当事人!”绝对苦恼。有时候想,不打了,四十万就四十万。就这样一直拖了两年,再不打就过了时效了,我还没有下定决心,最后告诉黑龙江分所,你们看着办。虽然这个官司最后打赢了,我并不觉得愉快,这就是情与理的冲突。有了亲身经历,现在特别能理解当事人不想打官司的心情了。出了事情找律师,大家都能接受。而出事之前就找法律顾问,却比什么都重要。

打官司不是打关系
而是打事实打证据

记:如果真的出了事,非要打官司不可,应该从哪里着手?
岳:我想提醒准备打官司的人,第一,凭感觉办事不可以。比如以前是人不死债不烂,因为没有诉讼时效的限制。1987年1月1日,《民法通则》施行了,就有了诉讼时效。过去是父债子还,现在这个理儿也讲不通了。如果儿子没继承老子财产,就可以不还。第二,不要找毫不相干的人,要走“前门”不要走后门。社会上曾流传这么一句话:“案子一进门,双方都托人。”为什么后门观念这么严重?还是受特权思想影响。事实上,敢收钱的人往往说了不算,说了算的人轻易不敢承诺。走后门的结果经常是钱打了水漂了,事也没办成。社会发展的趋势是全社会都要走“前门”。我们应该提倡的是,有了官司要找律师去咨询,打电话也行,去律师事务所也行,就像有病了要去找医生一样,绝没有坏处。律师与你没有利害冲突,他会站在专家的角度为你出谋划策。

记:有人说打官司就是打关系。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岳:打官司是打事实、打证据。在法制社会,如果人人都计较个人得失,就会对社会形成有力的监督。如果群众对执法人员的错误及时地指出来,就会使他们形成一个好习惯:对当事人负责、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如果人人都忍耐着,见怪不怪,就会助长某些人的错误做法。自觉往往出于强迫,比如任何人都不允许闯红灯,但如果有人因为与交警有关系,或者是特殊车辆、特殊人物而不执行的话,影响就非常不好,其恶果就是不少人争相仿效。所以说,执法必须公正,对执法者要严格要求,对枉法者绝不能姑息。办案人员代表国家,决不能在办案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培根说过: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了十次的犯罪。因为犯罪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裁判则是毁坏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后果要严重得多。

记:您说律师打官司就像医生给病人治病一样,谁治好了那是幸运,您打了那么多漂亮的官司,都是幸运吗?
岳:最近几年,我可以有选择地接案子,不像1993年以前,碰到哪个就打哪个。今天如果有人问:岳律师您是否100%会胜诉?我肯定地说,有一点不胜诉的可能我都不去接。这样的100%胜诉也算不了什么,就好像重点中学总是挑升大学机率高的学生,道理是一样的。我经常跟所里的律师讲:人家既然有事找你,都认为是大事,律师挣人家的钱是“乘人之危”,所以我们应该经常站在人家的角度去想:自己要是遇上这样的事希望请到什么样的律师?作为“十佳”律师,我感到责任重大。1996年我来到北京以后,一直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到现在还是这样。我不能让别人指着我的后背说:“十佳”律师就这个样子?我应该比其他律师更谦虚、更优秀、更有责任感。今天我可以拍胸脯说:我确实努力了、尽心了,我问心无愧。

好的法律顾问不是事后大显身手
而是事前严格把关

记:您目前都是哪些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在您代理的案子当中,哪种性质的居多?哪些行业的居多?
岳:聘请我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单位很多,有国内贸易局欧洲商业开发投资中心、中国医学科学院和中国协和医科大学、中国轻工物资总公司、中国国营林场开发总公司、海信集团、中日合资森永乳业集团、黑龙江省证券公司、“八五”国家重点工程哈同公路项目、黑龙江省环保局吸收日本贷款项目、《半月谈》、《农民日报》、《中华工商时报》、《中国质量报》、北京有线电视台新闻部等。1999年,我们所里代理了430起案子,去年是403起,其中70%是诉讼案,30%是非诉讼案,也就是法律顾问。这些案子涉及的行业也很多,越是红火的行业,纠纷也越多,比如房地产、知识产权、医疗赔偿、金融纠纷等。

记:您认为好的法律顾问的评价标准是什么?
岳: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的一些比较重大的法律事务,如企业的合并、分立,产权的界定、交易,股份的发行、转让,项目的招标、投标,技术的转让、引进,商业秘密的保护,企业境外投资等等,往往需要律师参与处理,尤其是在涉及企业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时,就更需要律师来把好法律关了。花几万元的律师费,避免几百万甚至几千万的损失,这样的“保险”何乐而不为,这样的法律顾问何故而不请。我认为,法律顾问的职责就在于防患于未然,将不稳定的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其价值体现为事前的严格把关,而不是事后的大显身手。

记:现代的商务往来越来越国际化、专业化,这是不是对法律顾问提出更高的要求?
岳:在大多数对外商务往来中,往往是企业的决策者定好意图和条件后,由律师去进行具体的谈判工作。这就要求律师不仅要懂得商业往来的细枝末节,而且要熟悉国际商务法规及异国风情、心理知识、谈判技艺等等,而这样的“通才”律师标准,目前国内还很少有人能达到。面对未来发展的挑战,中国的从业律师可谓任重而道远,无论对于我自己,还是对于同事和同行们。

记:国内一些大的企业都有自己的法规处,比如海信集团,但他们也请您做法律顾问,这是为什么?有类似的企业请您到他们的法规处去工作吗?
岳:海信有自己的法规处,但他们也请我做顾问,而且一签就八年,为什么?打个比方,某人聘请了一位私人保健医生,专门为他一个人服务。但这个医生一旦完全脱离医院,他的经验、知识更新就会受到限制。企业设立法规处无可非议,但法规处不可能替代法律顾问的作用。前几年,有位黑龙江的老板对我说:岳律师,我给你年薪100万,您就到我这儿来上班吧。我说,你给我1000万我也不去,那样的话我很快就会落伍。其实,为企业作法律顾问,出了问题律师是要赔偿的。比如,去年我们所里一位律师接到判决书没有及时给企业送去,我就赔偿了企业8000多元,并亲自去赔礼道歉。当然,这个律师后来也被辞退了。这么点责任心都没有,怎么当律师?律师是民主法制的产物,它能体现出一个国家民主法制的进程,也能体现经济的发达程度。在国内,越是发达地区律师业越发达,律师也越受到尊重。


采访手记:
之前,我想象中的大名鼎鼎的岳成律师是一位正直、坦荡、侠义、富有同情心和极其严厉的人。见面之后,我发现前几点都对了,只有一点错了,岳成一点都不严厉,甚至可以说是和蔼可亲,并且十分谦逊。
岳成二十余年艰辛换得的成功体会是:第一,诚实、正直、富有同情心是成功之本。这是岳成的座右铭;第二,律师挣人家钱都是“乘人之危”,人家摊事才找你,所以要讲良心,要服好务。这是岳成和同事们恪守的职业道德;第三,不说其他律师的坏话,不说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坏话。这是岳成对待律师竞争的基本原则;第四,交岳成不会让别人后悔。这是岳成的朋友观。作为中国十佳律师之一,岳成尤为珍视今天的荣誉。别人羡慕他,但他甘苦自知。岳成说自己每天都有说不出来的压力。无论是代理案子还是法律顾问咨询,都要调节得到位,竭力避免将矛盾推到政府和社会上去,又产生新的矛盾。采访的前一天,岳成的嗓子疼得几乎说不出话来,当天还有些沙哑。说到自己有“说不出来的压力”的时候,岳成很感慨。岳成还将继续努力,为他的理想。他想把岳成律师事务所办成中国一流的律师事务所,如果有可能,还将办成世界一流——让任何一个来到所里的人都不会失望。



(原载2001年7月《香港中华企业特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