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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派遣人员享受同工同酬吗?

案例: 林某与某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随后被派遣到银行担任收银员工作,约定月薪800元。林某踏实肯干,为人热情,很快得到领导的认可,平时跟同事间的关系也十分融洽。月底发工资时,跟林某同做收银员的小张领完工资后提出要请林某吃饭,感谢他在自己母亲病重期间多次帮自己代班。林某欣然前往,酒后闲聊时林某得知像小张这样原来银行自聘的员工每月工资是3000元。第二天林某找到雇用自己的劳务派遣公司提出将自己的工资提升为3000元,可劳务派遣公司不同意,认为当初合同中约定月薪800元,而且银行每月也是按照800元的标准将林某的工资汇到本公司帐上的。林某则认为自己与其他人付出同样的劳动,也应该得到同等的待遇。林某是否有权要求提高工资呢?

律师点评: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中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根据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解释,“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动业绩的劳动者,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对被派遣的劳动者,用工单位有同类岗位的,劳动报酬应大体相同;无同类岗位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实践中,有的被派遣劳动者与正式工干一样的活,劳动报酬却低很多,这样很不公平。《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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