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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只签订试用期合同合法吗?

案例2008年1月3日王某被一家公司录用,公司只与王某签订一份6个月的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工资为1600元,转正以后的工资为2000元。公司解释说,我们公司都是这操作的,只有通过了试用期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这样的试用期合同合法吗?

律师点评:
    试用期是以劳动合同的存在为前提的,如果不存在劳动合同,试用期自然就失去了基础,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的期限。由于试用期不成立,试用期内的工资约定无效,王某可以直接向公司要求按转正后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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