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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被拖欠工资可否申请支付令

案例:梧江是某外企的白领,负责公司东北地区的营销工作,公司的薪酬制度规定,梧江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年终奖构成。2007年度梧江有很好的业绩,按公司的薪酬制度规定梧江应得到十万元的年终奖。到了年底老板说,今年你是一支独秀,其他人都拿不到年终奖,照顾一下其他同事的感情,年底先给你两万,等公司整体效益上去了再说。梧江很失望,我辛辛苦苦干了一年,就盼着年终奖,看来老板是不打算给我这八万元钱了,梧江咽不下这口气,听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拖欠工资可以直接申请支付令,又不明白支付令是怎么回事,遂找到律师咨询。

律师点评:
    支付令在《民事诉讼法》第十七章督促程序中有明确的规定,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提出的要求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申请,督促债务人限期履行义务的法律程序。《劳动合同法》首次引用支付令这一特殊的程序,目的是给劳动者提供一个更便捷的追索劳动报酬的途径,如果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者申请支付令应当给符合以下条件:1是要提交书面的申请。注明以下内容:(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电话。附身份证复印件。(2)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附工商企业查询信息记录,劳动者可登陆名索网(www.mingsuo.com)进行查询。(3)提供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证据,如劳动合同、薪酬管理制度、工作业绩情况等。2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第8条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劳动者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劳动者是否受理。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用人单位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用人单位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用人单位在前款规定的时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收到用人单位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起诉。也就是说,只要用人单位提出书面异议,不必提供事实和证据来证明异议的成立,就可以结束督促程序,劳动者主张权利仍然要走劳动争议仲裁、诉讼的程序。所以,有人把该程序形容为“没有牙的老虎”。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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